壳牌集团的荷兰母公司“荷兰皇家石油”的“皇家”之称有一段来历。1890年,公司创始人安昆•邵克回荷兰探访期间,得到时任荷属东印度群岛中央银行行长的有力支持,因而获得国王威廉三世的恩准,允许他在公司名称前加上“皇家”两字。这样,“荷属东印度群岛荷兰皇家油井作业公司”便诞生了。“皇家”这个前缀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只允许历史悠久、成功可信的公司使用。人们认为,允许邵克的这家年轻公司使用它,表明了对它的极大信任,无疑促成了公司的成功。

当荷兰皇家试图创造一个独特的、与竞争对手有明显不同的产品品牌时,便自然地选择了“皇冠牌”。早期在中国大陆,这个品牌的中文译名是“僧帽”,在香港则译为“宝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