壳牌深圳机场充电站在试运营期间,每天为超过3,300辆电动汽车充电。除充电外,该站还为顾客提供壳牌优选便利零售、壳牌咖啡、餐饮、自动贩卖机和休息室等服务。场站屋顶铺设的太阳能光伏板年发电量达30万度,将全部被用于为顾客的车辆充电。

壳牌集团全球零售与出行业务执行副总裁柯一凡(István Kapitány)表示:“壳牌深圳机场充电站开业是我们致力于满足中国顾客不断变化的出行需求的有力证明。中国的顾客正在寻找快速、便捷和舒适的充电体验,而壳牌满足了他们的需求,因此我们在中国的充电站利用率达到了中国行业平均水平的2-3倍。中国是壳牌零售与出行业务最重要的增长市场之一,我们期待未来能够为更多中国顾客提供令人愉悦的出行服务体验。”

除了服务不断增加的电动汽车顾客外,壳牌也致力于满足顾客各种不同的能源和出行需求。近日在武汉开业的壳牌盘龙“十合一”综合能源站就为顾客提供了汽油和柴油、电动汽车充电、加氢、便利店、洗车设施、餐厅、司机休息室等十余种出行产品和服务。该站还为顾客供应近日在中国全新上市的壳牌极速威澎燃油(Shell V-Power Racing),其与 92号辛烷值的主流燃油相比可以使车辆动力最高提升6.25%,加速最高提升5.36%1

1. 使用行业标准和壳牌专有测试进行测量。将98号辛烷值的壳牌极速威澎汽油与低辛烷值燃油(如92号燃油)在对辛烷值敏感的车辆表现进行比较。实际效果和好处可能因车型、驾驶条件和驾驶风格而异。未提供担保。

致编辑

  • 关于壳牌零售与出行业务

壳牌目前在全球的加油站、交通枢纽、街道和超市等目的地拥有超过4万个公共充电终端,预计到2030年将增加至20万个。

  • 关于壳牌与比亚迪的合作:

2022年3月,壳牌与比亚迪签署全球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能源转型,提升比亚迪电动汽车用户的充电体验。壳牌与比亚迪的合资企业目前在深圳运营着超过13,000个电动汽车充电终端,并计划未来扩展其充电网络至中国其他城市。

  • 关于壳牌在中国的业务

壳牌的所有核心业务都在中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壳牌同中国石油和中国海油一起合作,在国内及海外开发陆上和海上的油气资源,包括与中石油合作开发的长北陆上天然气项目,为中国的快速经济发展提供所需的能源。壳牌也是中国领先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商之一。

壳牌在中国通过合资企业和独资企业运营着包括2,800多座出行服务站的零售网络(其中包括约2,000座加油站,以及约800座独立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拥有25,000个公共电动汽车充电终端。

作为中国领先的国际润滑油和沥青供应商之一,壳牌在中国有5个润滑油调配厂和1个润滑脂生产厂。壳牌还同中国海油合资,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运营一个世界级的石化联合工厂,主要生产烯烃和其他衍生品作为基础化工原料供应中国市场,并为客户提供优质卓越的服务。

壳牌能源(中国)有限公司是壳牌全球交易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多元化的液化天然气产品组合,电力交易和碳资产管理及交易方案。壳牌的创投部门壳牌资本在中国拥有一支专业团队,通过投资于壳牌体系之外的创新性技术和商业模式,加速能源和出行领域革新。

媒体问询

壳牌中国新闻中心:SCHINA-Spokesperson@shell.com

免责声明

壳牌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投资的公司为独立的实体。在本新闻稿中,为了方便起见,有时使用“壳牌”、“壳牌集团”及“集团”等词,它们一般是指壳牌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同样,“我们”、“我们的”一般也用于指代壳牌及其子公司或者为公司工作的人。当指明特定的公司并无任何实际意义时,也使用这些表述。本新闻稿中所用的“子公司”、“壳牌子公司”和“壳牌公司”是指壳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壳牌拥有联合控制权的实体和非法人业务一般分别称为“合资公司”和“联合运营业务”。“合资公司”和“联合运营业务”统称为“联合安排”。壳牌拥有重大影响力但既无控制权也无联合控制权的实体称之为“关联公司” 。为了方便起见,“壳牌股权”用于表示壳牌在一家实体或非法人联合组织中持有的、除开所有第三方股权之后的直接和/或间接所有者权益。

前瞻性陈述

本新闻稿包含关于壳牌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各项业务的前瞻性陈述 (其含义见美国1995年证券诉讼改革法案规定)。除历史事实之外,所有其他陈述均是或可能被视为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是指,基于管理层的当前预期和假定,而做出的关于未来预期的陈述,其中包含已知和未知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业绩或事件与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默示的情况大相径庭。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壳牌有限公司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的陈述以及表达管理层的预期、信心、估计、预测、计划和假设的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是指使用诸如“预期”、“相信”、“可能”、“估计”、“希望”、“打算”、“可以”、“计划”、“目标”、“展望”、“也许”、“预计”、“将”、“试图”、“目的”、“风险”、“应当”以及类似词语或表述的陈述。壳牌有限公司未来的运营可能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其运营结果与本新闻稿中的前瞻性陈述差别迥异。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a)原油和天然气的价格波动;(b)壳牌集团产品的需求变化;(c)货币汇率波动;(d)钻探和生产结果;(e)储量估计;(f)市场损失和行业竞争;(g)环境风险和自然风险;(h)查明合适的潜在收购财产和目标以及成功谈判并完成交易的相关风险;(i)在发展中国家和受到国际制裁的国家从事业务的风险;(j)立法、财政和法规方面的发展,包括应对气候变化的法规性措施;(k)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金融市场条件;(l)政治风险,包括征收风险和与政府实体就合约条款重新谈判的风险,项目延期或提前、审批和成本估算;(m)传染病所造成影响的相关风险,例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爆发;以及(n)贸易条件变化。本声明不保证未来的股息支付将匹配或超过以前的股息支付。本声明中包含或提及的警示陈述明确限制了本新闻稿所包括的全部前瞻性陈述。读者不应不适当地依赖于前瞻性陈述。关于其他可能影响未来业绩的因素,请参见壳牌 20-F(截止到 2022年12月31日,可登录 www.shell.com/investor 上打开或 www.sec.gov 下载),这些因素也明确限制了本新闻稿所包括的全部前瞻性陈述,读者就此同样应给予考虑。所有前瞻性陈述仅应截至本新闻稿发布之日(2023年9月19日)有效。壳牌有限公司及旗下任何子公司均无义务公开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以反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信息。由于上述风险,结果可能严重偏离本新闻稿的前瞻性陈述中明示、默示或隐含的情况。

壳牌的“净碳强度”

此外,在本新闻稿中,我们可能会提到壳牌的“净碳强度”,其中包括壳牌在生产能源产品的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我们的供应商在为此生产提供能源的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以及我们的客户在使用我们销售的能源产品的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壳牌仅负责控制自身产生的碳排放。使用壳牌的“净碳强度”等词仅为方便起见,并不意味着这些排放是壳牌或其子公司产生的碳排放。

壳牌的“净零排放”目标

壳牌的运营计划、前景展望和预算基于对未来十年的预测,并于每年更新。它们反映了当前的经济环境,以及我们可以合理预期的未来十年的状况。 因此,它们反映了我们在未来十年的范畴1、范畴2和“净碳强度”目标。然而,壳牌的运营计划无法反映我们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和2035年“净碳强度”目标,因为这些目标目前超出了我们的规划期。未来,随着社会逐步向净零排放目标迈进,我们预计,壳牌的运营计划将反映这一趋势。 然而,如果社会在2050年未能实现净零排放,现在看来壳牌可能无法实现这一目标的风险将非常大。

前瞻性非公认会计原则指标

本新闻稿可能包含某些前瞻性非公认会计原则指标,如[现金资本支出]和[撤资]。我们无法将这些前瞻性非公认会计原则指标调整成最具可比性的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因为调整所需的某些信息取决于壳牌无法控制的未来事件,例如石油和天然气价格、利率和汇率。此外,若要估计出符合公司会计政策且达到必要的精准度的公认会计原则指标,是极其困难的且需要投入过度努力。未来期间的非公认会计原则指标无法调整成为最具可比性的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其计算逻辑与壳牌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中采用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本新闻稿中提及的网站内容不构成本新闻稿的一部分。

在本新闻稿中,我们可能使用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准则严格禁止在向SEC提交的文件中使用的词语。敦促投资者仔细考虑我们在表20-F、文件编号 1-32575(可登录SEC网站 www.sec.gov 下载)中披露的信息。